辅导员(班主任)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,是学生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的导师。辅导员(班主任)在系(区)分管学生工作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工作职责如下:
(一)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,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,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,深入开展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教育,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、公民道德水准,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;
(二)做好班委会、团支部建立工作。指导班委会、团支部学生干部开展班级学生工作,定期召开班级学生干部会议;
(三)利用主题班会,持久开展学生安全、卫生、文明行为教育,重点开展心理健康、防盗、防火及文明礼貌教育,做好学生突发事件预案,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;
(四)认真贯彻落实学院、本系(区)学生工作会议精神,工作有计划、有检查、有整改、有总结;
(五)负责做好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、学生操行鉴定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评比,国家奖、助学金评比及发放工作;
(六)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院、系举办的政治学习、学术报告、文体竞赛及重大集体活动;
(七)参加学工处、本系(区)学生工作会议,提出学生工作建议,抓好班风、学风建设工作,督促学生做好出操、上课、打扫寝、教室卫生等工作;
(八)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学习、生活及工作情况,帮助学生解决学习、生活及工作上的困难;
(九)做好班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工作,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向党组织推荐;
(十)完成学工处、本系(区)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